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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何时是“神圣的叙事”_神话是指

更新时间:2026-04-18 00:38 阅读量:158

神话是“神圣的”观点,一般认为是马林诺夫斯基最早直接提出的,不过,在此之前就已经有学者间接谈到这一问题,只不过没用“神圣”这样的字眼罢了。弗雷泽在《金枝》中指出:“神话和仪式……能彼此说明,相互肯定”,“神话……是作为古代希腊最有名、最隆重的宗教仪式的一部分(也许是主要的一部分)而表演出来”。弗雷泽认为神话和仪式关系密切,是“最有名、最隆重的宗教仪式的一部分”,可见弗雷泽认为神话是具有“神圣性”的。应该注意的是,弗雷泽在这里谈的是古希腊时期,而不是说任何时期的人们讲述神话都要和仪式结合在一起,或者说都是宗教仪式的一部分。爱德华·泰勒在其著作《原始文化》一书中谈到神话的思想基础时指出:“日常经验的事实变为神话的最初和主要原因,是对万物有灵的信仰,而这种信仰达到了把自然拟人化的最高点……诚然,这种哲学是原始而粗陋的,但却是思想完备的,而且是被十分现实而严肃地理解的。”泰勒指出,神话产生的思想基础是万物有灵,这种今天看似荒诞的思维方式,在原始时代却是“被十分现实而严肃地理解的”。就泰勒所言来看,既然神话的思维基础是“被十分现实而严肃地理解的”,那么神话大概也就应该是具有一定的“神圣性”的。尽管泰勒没用“神圣”之类的字眼,我们认为“现实而又严肃”多少也包含些“神圣”之类的意思。当然,泰勒只是针对信仰万物有灵的人而言。马林诺夫斯基较早直接提出神话是“神圣的”这一观点。他说按照特罗布里安德岛上“土人自己的分法”,流传于他们间的故事大致分为三种:一种是“库夸乃布”,一种是“利薄窝过”,一种是“里留”,大体相当于幻想故事、传说和神话。其中第一类故事是“说来消遣的”,第二类是“说得认真且满足社会野心的”,第三类“便不只看作真的,且是崇敬而神圣的,具有极其重要的文化作用”。随之,马林诺夫斯基进一步阐述了神话在特罗布里安德岛上土人中的重要的文化作用:“是合乎实际活动的保证书,而且常是向导。另一方面,仪式、风俗、社会组织等有时直接引证神话,以为是神话故事产生的结果。文化事实是纪念碑,神话便在碑里得到具体表现;神话也是产生道德法律、社会组织、仪式或风俗的真正原因。”马林诺夫斯基指出神话是“崇敬而神圣的”,是人类行动的指南,各种文化创造的依据。然而,马林诺夫斯基在将神话界定为“崇敬而神圣的”时,是针对罗布里安德岛上的土人而言,并不是说神话在任何时候都“崇敬”而“神圣”。马林诺夫斯基神话是“崇敬而神圣”的观点,得到了一些后世学者的响应。阿兰·邓迪斯在为《西方神话论文选》所作的《导言》中说:“神话是关于世界和人怎样产生并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神圣的叙事性解释……其中决定性的形容词‘神圣的’把神话与其他叙事性形式,如民间故事这一通常是世俗的和虚构的形式区别开来……只有在现代用法里,神话这一字眼才具有‘荒诞’这一否定性含义。”阿兰·邓迪斯特别强调了神话作为“神圣的叙事”的特点,并把它看作是与其他“叙事性形式”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尽管阿兰·邓迪斯在这里没有明确讲神话对于谁,在什么场合下才是“神圣的叙事”,但从其所说的“在现代用法里”,神话这一字眼“具有‘荒诞’这一否定性含义”这句话来看,显然,他不认为对于现代社会的人神话仍然普遍具有“神圣的叙事”的特点。

就以上所述来看,西方学者在指出神话具有“神圣性”特点的同时,还交代了这一观点的适应范围,那就是:古人,譬如古希腊人;信仰万物有灵的人,以及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后进民族的人们――“土人”。

神话是“神圣的叙事”,这一观点也为我国民俗学、民间文艺学研究者所普遍接受。巫瑞书在其《民间文学名作鉴赏》一文中指出神话是“严肃的故事”,以为“远古人们对神话中所说的神及其故事,不但完全信以为真,而且还抱着虔诚与信仰乃至敬畏、膜拜的态度(因而,神话多在祭祀、盛典等庄严场所传承)。所以神话的风格是庄严的……”巫瑞书在这里虽没有直接用“神圣”这样的字眼,但他认为远古的人们对神话抱着“虔诚与信仰乃至敬畏、膜拜”的态度,无疑是赞同神话是“神圣的叙事”的观点的。当然,他明确告诉人们,神话的“严肃”或“庄严”只是针对“远古人们”而言。刘守华、陈建宪主编的《民间文学简明教程》中则明确指出“神话具有神圣性”,并就此展开了充分论述:“神话在氏族社会中其表现形式也进一步规范化、神秘化、它的讲述者只能是惟一具有通神能力的氏族代表祭司,祭司往往身兼三任:族民、酋长、神的使者,这位神秘的特权人物借助于这种方式完成了实质上的神化,他从此具有了与神话内容同等的神圣性;另一方面,讲述场所和讲述时间也有严格的限定,而且对于讲述神话的适用背景、具体程式、参与情境、传承方法等都有强制性的规定,神话从内容到形式都呈现出人类社会初期的神圣性。”刘守华、陈建宪认为神话从讲述人到讲述场合、讲述时间等都有严格限定,从“内容到形式”都呈现出“神圣性”,当然,他们认为这只是就“氏族社会”或“人类社会初期”而言。最近出版的万建中的《民间文学引论》一书中也曾重申神话叙事的“神圣性”,他说:“在原始民族中,神话并不像我们理解的那样,只是一种古老的故事(且多看成历史故事),而且是有关事物起源的道理、不可动摇的信念及言行的规矩等等。”就此,万建中指出神话是“真实而又神圣的叙述”。万建中认为神话讲述者对神话所云是信以为真且奉为圭臬的,因此也就是神圣的。但万建中并不以为神话是“神圣的叙述”这一观点适合于任何时候,而是把它限定于“原始民族中”。

就以上来看,我国民俗学、民间文艺学研究者在接受神话是“神圣的叙事”这一观点的同时,也认识到这一观点仅适应于“远古人们”、“人类社会初期”,或“原始民族”。

综上所述,中外人类学、民俗学,和民间文艺研究者,在谈到神话具有“神圣性”,或属于“神圣的叙事”时,都不是笼统而言,一言以蔽之,而是明确指出了这一观点适用的范围或对象。在他们看来只有原始人类、具有神话思维的人,或生活于今天的后进民族才会对神话信以为真,也只有他们讲述的神话才具有“神圣性”,或属于“神圣的叙事”。总之,坚持神话是“神圣的叙事”这一观点的学者们认为神话的“神圣性”体现在原始人、生活于今天的后进民族,或信仰万物有灵的人的神话讲述活动中。他们所说的具“神圣性”,或属于“神圣的叙事”的神话不包括经文字制作成标本的神话或载于典籍的神话;也不包括不具神话信仰的人讲述的神话。